《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
评审专家组组长、省委党校巡视员、教授陈鸿宇:
城市化是转方式、扩内需的最大潜力,肇庆新区充分发挥肇庆市作为珠三角主体城市的先行示范作用,不仅参与共建粤港澳世界级城市群优质生活圈,更有望为全省乃至全国在引领新型城市化发展模式之路上树立典范。
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向晓梅: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简称《发展规划》)根据肇庆新区实际,选择了适合新区发展具有肇庆特色的“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充分体现了“更高、更优、更绿”的发展目标。在体制机制中,提出了“两级土地股份化”的新模式,充分体现了创新性、引领性。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经济学博士李鲁云:
《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非常清晰,空间布局合理。在落实开发建设过程中,非常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特设置了专章进行论述。《发展规划》对肇庆新区的建设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对新区未来发展的控制作用也很实际,操作性较强。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评审专家组:
肇庆新区的开发建设是肇庆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城市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和提高全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要求,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展规划》明确了肇庆新区开发建设“一主、两副、三中心”的总体空间布局,符合新区空间结构调整优化的要求。规划提出的加强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深化区域合作等主要任务,符合“低碳绿色、健康宜居”新区的总体要求,重点明确,具有可行性。